| 省廳:建筑業企業資質統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原證書仍可用于招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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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決策部署,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結合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改革工作安排,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函〔2020〕334號),現將我省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我廳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二、上述資質證書有效期將在浙江省政務服務網和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自動延期,企業無需換領資質證書,原資質證書仍可用于工程招標投標等活動。三、企業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申請辦理企業合并、跨省變更事項取得有效期1年資質證書的,不適用前述規定,企業應在1年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按相關規定申請重新核定。四、各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有關政策由各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確定,相關企業資質證書信息應及時報送至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